一、中山商標注冊專用權是否被侵犯的判斷依據:
(1)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,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,容易導致混淆的。
(2)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。
(3)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。
(4)偽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。
(5)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,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。
(6)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。
(7)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,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。
二、注冊商標作為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,商標權人應該加強注冊商標保護防范意識,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進行:
(1)完善商標注冊體系,必要時注冊防御商標和聯合商標。
在非類似商品上將其商標分別注冊防御商標,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類別上注冊聯合商標。中山商標注冊由于我國商標法規定,商標注冊需要基于使用為目的,不能閑置,因此防御和聯合商標的注冊也應當在注冊后三年內進行適當使用,避免被他人以連續三年不使用,提出撤三。
(2)及時關注商標注冊的情況,查看《商標公告》,如發現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、服務上,有他人申請近似商標,在有效期內提出異議。
(3)關注市場動態與調查。如發現有注冊商標侵權行為是應及時制止或采取法律途徑進行維權。
手機:135-4380-6125
座機:0760-88363611 0760-23376727
傳真:0760-88363612
郵箱:287118829@qq.com
地址:廣東省中山市東區興龍街25-27號(市政府旁)
粵ICP備14102046號 版權歸紅荔公司所有